1542期 第1441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6-01-12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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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要求全面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新闻作者:华向仁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理、安全诚信、企业标准化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方案指出,2013年,交通运输部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为期5年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目前已进入关键阶段。交通运输部将于今年上半年发布“平安交通”建设综合考核评价和专项考核评价指标,对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面开展“平安交通”建设综合评价试考评工作,对“平安公路”“平安车”“平安船”“平安站”“平安港”“平安渡口”分别开展专项考评试点和试考评工作。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以实施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为重点,推进“平安公路”建设。要以强化危险品异地营运车辆监管和“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为重点,推进“平安车”建设。要以落实长途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为重点,推进“平安站”建设。要以保障危险品运输和客滚运输船舶安全技术性能为重点,推进“平安船”建设。要以管控港口危险品库(堆)场和罐区安全生产风险为重点,推进“平安港”建设。要以开展长大桥隧和大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达标为重点,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方案强调,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平安交通”建设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于1月29日前将具体落实方案报送交通运输部安委办。要加大对“平安交通”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公众信息平台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宣传和跟踪建设行动的进程和成果,形成有利氛围,促进“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对建设行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行动期间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将对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企业进行抽查,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相关行业企业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每年对相关行业企业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半年向交通运输部安委办报送“平安交通”建设行动进展情况,交通运输部安委办每半年对“平安交通”建设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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