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3期 第652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8-02-19 星期二
今天是:2025年05月1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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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 决不允许超载车在陕西肆虐
----------2007年我省深化治超综述      
新闻作者:本报记者 安立广
    去年5月,面对非法改装悬浮轴车辆急剧增加,治超形势严峻的现实,省交通厅坚持一手抓加快公路建设,一手抓保护建设成果,提出了“建设是发展、治超也是发展,并且是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深化治超是落实三个服务、建设负责任行业的重要体现”上来,进一步调整思路,启动深化治超,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全省治超工作进入强力整治阶段,变“只卸载,不罚款”为“卸罚并举、严厉打击”,由宣传教育、震慑劝导向严管重罚、长效治理纵深发展,有力地遏制了超限超载的反弹势头,治超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六天三次专题会
    我省从2003年7月启动治超工作,经过几年的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超限超载的利益驱动、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和治理工作的复杂性,超限运输时而反弹,对公路桥梁及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去年年初,经监测发现,我省与周边省区34个进出口,日通行货车约8万辆,大吨位货车超限超载特别突出;省境内通行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货车约13万辆,超限超载率在40%以上,个别路段达到60%以上;在煤炭、石油等矿产资源集中的榆林、延安、咸阳等市,应对治超和计重收费的非法改装悬浮轴车辆急剧增加,加之途经我省的悬浮轴车辆,数量达5000多辆。此外,车辆非法改装、绕行、分合载现象也比较突出,治超形势十分严峻。5月11、14、16日,省交通厅3次召开治超工作专题会,对深化治超工作进行全面部署。5月19日省治超办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强化治超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和《关于深入开展强化治超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从5月20日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深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活动,由“只治超,不罚款”阶段转向“严管重罚”阶段,打响了深化治超攻坚战。
严管重罚
    深化治超以来,采取“堵、疏、卸、拆、罚”等强有力的措施,严防重管高速路,全面控制干线路,保护稳定农村路,标本兼治,长效治超。加强分类指导,在高速公路采取堵截、劝返等强制措施,干线公路抓好省界入口、源头监管和盲区治理;农村公路采取群防群治、设置限宽限高设施,严防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实行计重收费与治超联动,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并调整费率;路政人员进驻收费站,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及时查处;推行“既卸载、又处罚”,对擅自超限超载车辆实行卸载、消除违法状态、收取公路赔补费和处罚的政策;悬浮轴车辆在超限检测和计重收费时悬浮轴不计入总轴数;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加大对非法超载55吨以上大吨位车辆的治理,专门制定下发了桥梁治超工作方案,严格公路桥梁通行条件,严格管理超限通行证的审批,确保公路桥梁的安全。
抓好源头
    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并重,从车、货、路3个源头实施有效监管,开展了3项专项治理活动:一是集中开展了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由省治超办统一协调指导,交通部门牵头,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分阶段按步骤对非法改装车辆实施强制拆解,清理取缔非法改装企业,整顿规范改装企业经营行为。在试点强制拆解阶段,启动4个试点拆解点,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拆解,车主和运输企业每自行拆解一辆非法改装车辆的奖励500元;在全面启动拆解阶段,设立27个干线公路强制拆解点,对加高厢、护栏、加轴、加气囊、更换厢梁、罐体,私自改变外廓尺寸和装载质量的车辆进行全面治理和拆解;在重点拆解阶段,将拆解点拓展至高速公路治超站,对非法私改悬浮轴车辆和逃逸车辆实施重点打击和拆解。二是开展货物源头专项治理,严格控制货物源头装载,运管机构代表政府与源头集散地业主签订合法装载责任书,运政人员进驻全省232个一、二类货物集散地,对1000多个矿山、货运站场和三类货物集散地实施巡查,每月不少于5次,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不出站;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规范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经营行为。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非法煤炭转运站、分合载以及利用假冒军警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的专项治理。
落实责任
    为了把治超工作责任切实落到实处,省政府出台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治超责任体系和考核奖惩机制。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省厅与各市交通局和直属有关单位层层签订了治超目标责任书,将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治超工作问责制。进一步明确治超责任主体,建立治超责任体系。治超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高速公路治超责任主体是省高速集团和省交通集团;干线公路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省公路局;农村公路治超的责任主体是县、乡政府,省公路局和各市交通局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管;源头治超责任的主体是厅运管局。由省厅与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省公路局和厅运管局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省公路局代表省厅与各市交通局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省运管局代表省厅与各市运管处签订货物源头监管目标责任书。
    同时,省厅将治超工作与交通投资计划挂钩,根据治超成效适度调增或调减投资,根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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