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9期 第658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8-03-1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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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情是命令 查处纵火案
新闻作者:文 / 姬华磊 杨瑞峰 张金阳
    3月4日下午3时,咸阳东收费站员工正在进行紧张的春训。突然,收费班长常辉喊了一声“着火了!”,只见一股浓烟从紧邻站区的公路防护网外边冒了出来。
    火情就是命令,大家立即赶到现场,当时看见一名十五、六岁的男孩在扑火。站长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救火,同时拨打路政报警电话,大家迅速拿来铁锹等工具齐心协力灭火。由于冬季刚过,地里枯草成堆,加之气候干燥,大火借着风势蔓延起来,一时难以控制。大家有的用铁锹灭火,有的切断周围枯草,以防止火势继续蔓延,从站区引来的水管很快被接好了,在收费站员工和迅速赶赴到现场路政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大火终于被扑灭。
    后经过对现场勘验、对当事人询问,才知纵火人叫朱安,无业,系咸阳渭城区渭城镇摆旗寨村人。当事人也承认其在点火玩时,不小心点燃了枯草,才导致这场大火。随后,管理所路政中队人员前往摆旗寨村联系其家长以便更进一步了解情况。当路政人员说明来意时,对方表示强硬态度拒绝配合处理,在通过向其家人讲述《公路法》、《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机场高速的重要性以及当事人行为的危害性,并同其家人共同复核了案发现场,对方没有提出异议,并最终同意赔偿公路路产损失。正是由于平时机场路政中队日常的宣传,才使这次人为破坏路产得以成功查处,挽回了国家财产损失。
    回头再看燃烧过的枯草痕迹,接近火点的锅炉房、配电室和旁边几十亩地的果树完好无损,大家长舒一口气,转身又投入到紧张的春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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