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1期 第1580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7-06-02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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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交通运输部印发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
新闻作者:华向仁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突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采取有力整治措施,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方案明确,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5月18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分部署、整治、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整治内容包括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水路客运、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公路安保和治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八个重点领域。其中,道路客运要继续推进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营运驾驶员管理、道路客运许可管理、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动态监控系统应用等工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要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地安全管理。水路客运要严把客运船舶市场准入,加强渡口渡船和岛际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公路安保和治超要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桥隧安全管理,深入开展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要继续推进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查隧道、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全面开展施工驻地设置和作业现场安全评估,做好施工风险评估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
方案要求,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并将此次专项整治与今年正在开展的其他整治行动有机结合,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按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促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公开曝光力度,利用信用管理加强企业自我约束,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不力的要开展约谈、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追责问责,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列入黑名单、上限处罚。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保证应急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有突发事件,迅速赶赴现场,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避免险情扩大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严禁漏报、谎报、瞒报、迟报。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行动,既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又要曝光反面典型,营造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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