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8期 第1637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7-12-26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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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浅议
新闻作者: 文 / 贺培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并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必须抓好的重要任务。围绕总要求、总目标和重点任务,笔者粗浅谈谈国有企业如何从严治党。
党的建设基础工作要予以重视。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后,各级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情况有很大的进步。但与发挥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的要求相比,企业党的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要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让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要予以重视。国有企业要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必须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从企业实际看,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当中,最大风险点是建设和投资项目决策环节。这方面一旦发生问题,造成的后果严重,对企业的伤害很大。从目前一些企业发生的腐败问题来看,往往是决策和腐败问题交织。有的决策之所以出现“失误”,根本原因不是智力不足,而是潜藏腐败。在实际工作中,因条件所限,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很难及时判明是工作失误还是潜藏腐败,除非有明显的程序违规,否则难以在形成后果前进行制止。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贪污受贿、利益输送等问题,为企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实现有机融合上要予以重视。这个问题的要害在于规范权力运行。笔者感到一些企业在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上还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一些企业主要领导主导性过强,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如果主要领导先形成了看法,后期很多工作都会带有倾向性。有的在会前不发资料或发的很晚,大家的思考准备不足,讨论很难深入下去,“谁主持会议谁拍板、谁分管谁说了算”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集体决策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同时,党委会议成为前置程序后,董事会、经理办公会怎么衔接尚未理顺,层次上没有差异,同一个事在不同会议上“过”好几遍,影响决策效率也影响会议的严肃性。笔者认为,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必须从基本制度严起,严格“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决策事项提交集体研究前应当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必要的论证程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运行机制。要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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