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1期 第1640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8-01-05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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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要求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有关交通运输保障
新闻作者:君 舟

本报讯  按照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有关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职责,把校车运营监管、道路养护管理作为维护校园安全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人员责任,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工作措施有力。
通知要求,要大力实施公路危桥病隧整治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对校车通行的农村公路,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及时整改,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保障群众走平安路、过平安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配合公安、交警、教育、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黑校车”专项整治,对非法从事接送学生的“黑客车”“黑面包”“黑出租”进行严厉打击,对查实的违法营运行为,一律实施上限处罚,通过声势浩大的整治,对“黑校车”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要坚持疏堵结合,结合学生出行需求,科学调整运力,引导运输企业灵活采取多种经营方式,满足学生出行需求。
通知强调,要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加强对学校周边、校车途经的汽车客运站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八不出站”等安全管理规定,把好客运站安全管理源头关。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强化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在学生上下学途经的重点水域、河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要加强渡口和渡船安全监管,积极推进渡口建设改造,完善安全应急设施,严防船舶超载、冒雾航行;要加强船舶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严禁违章操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渡船适航、船员适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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