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西镇分公司长安管理所于2018年元旦期间集中开展了增值税发票开具业务培训及宣传工作。该所在收费站在外广场醒目位置张贴海报并在出入口车道对现金及非现金车辆发放事项公告等宣传资料,确保用户了解开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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