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高陵交通征稽所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细则》,结合该所实际,制定了《高陵征稽所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各有分工,各负其责,每项工作具体到各股队,具体到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明确了验收时间,要求按标准达标。
高陵征稽所加强文明创建
新闻作者:邵光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