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9期 第1658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8-03-16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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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难尽的狗
新闻作者:■ 商子雍


岁值戊戌,12年一个轮回的夏历狗年,又和我们迎头相撞。中国邮政循例发行特种纪念邮票两枚,第一枚图为“犬守平安”,画面中的公犬昂首挺胸,目光炯炯注视前方,分明是随时准备抵御外敌,守护家宅;第二枚图为“家和业兴”,棕色母犬凝视幼崽,黑色小狗活泼可爱,母子相依,情深无限。
戊戌说狗,一言难尽。
狗是和人类最亲近的一种动物;我甚至觉得,狗还很可能是人类最早(起码也是较早)驯养、培育的一种家畜,尽管它在所谓的“六畜”、即《三字经》所言之“马牛羊,鸡犬豕”中,排位并不是很靠前。
还想多说几句的是,在人类的文明进化史上,养殖技术的掌握,有着重要的里程碑意义。立足于此来审视,狗一旦进入被人驯养、繁育的家畜行列,就成为了体现着进步、发展的文化符号,可真是不能小觑啊!
仍然是在《三字经》里,还有着这样的文字:“犬守夜,鸡司晨,苟不学,曷为人。”这说明,在狗和人亲密相处的漫长历史上,“守夜”二字,既展示着狗的能力,也记录着狗的功绩,即所谓“犬守平安”是也。
把人和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另一项社会活动,是“田猎”;童年和少年时代,几乎每年的寒、暑假,我都是在位于陕西省泾阳县的仪祉农校度过(因为我的一位伯父当时是这所学校的校长),当地有一种身材苗条、长于奔跑的细狗,在冬天空旷的田野上,细狗追赶野兔的火爆场面,当时曾让我热血沸腾,至今忆起,也仍然历历在目。狗还有其他许多出色的能力,像警犬、牧羊犬、消防犬、搜毒犬、盲人领路犬……不是至今还活跃在地球的许多地方吗?
人类驯养和培育狗的第三个目的,我想应该是很多所谓的爱狗人士不愿意面对、却不能不承认的现实,这就是狗肉曾经、并且至今依然是人类――或者说是其中不少人所喜闻乐吃的一种食品。汉代以前,中国人对狗肉的喜爱和重视程度,是远在牛肉、猪肉、羊肉以上的。翻阅古籍,可以见到“宗庙犬名羹献,犬肥者以献之”、“束修一犬”、“生丈夫二壶酒一犬”之类的记载,这说明,在当时,高到庙堂,远至江湖,上到“最高当局”的祭祀大典,小至升斗小民的添丁、拜师,皆少不了狗肉前来助兴也!流行于当代社会的俗谚中,有“狗肉上不了席面”之谓,但起码在汉代以前,情况绝对不是这样。
有道是“时势造英雄”,在汉代以前,屠狗理所当然的是一种相当重要的行业,有不少曾经在历史上留下了或浅或深脚印的人物,如跟随刘邦打天下、以勇闯鸿门宴而声名显赫的将军樊哙,还有帮助信陵君盗虎符的大力士朱亥,以及在易水河畔,给引亢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荆轲击筑伴奏的盲人音乐家高渐离,他们的经历中,毫无例外的都曾经“以屠狗为事”。
狗肉至今仍在中国的广东、广西和东亚的韩国、朝鲜等地被视为正常、正当的肉食品。这几个地方我都去过,那里的一些(甚或许多)人对狗肉的深嗜,令我难忘。但我本人,却是不吃这种食品的。原因有三:
念及狗在人类发展、进步过程中做出的诸多杰出贡献,不忍吃;本着善待一切生命的理念,不能吃;由于从小养成的基本吃素的饮食习惯,不爱吃。
我无权规范别人的行为,但却一定能坚守自己的原则。
在中国的历史上,曾发生过一些让人摇头叹息的故事;当然,是与吃狗肉有关。
第一类故事可谓荒唐。
亡国皇帝宋徽宗当政时,有个叫范致虚的马屁精,为了讨皇帝喜欢,别出心裁地上书朝廷,说是今上的生肖是狗,应下命令全国严禁屠狗、吃狗,而属狗的昏君徽宗,也果然照此办理――这样的禁吃狗肉,荒谬绝伦!
第二类故事则属残忍。
明朝成化年间,“高州知府刘海者,湖广人,知高州时,值广西贼入境,民携家避贼者,海皆闭(城)门不纳。城外积尸数里,犬食后皆肥,海乃烹而食之。时有‘城里人食狗,城外狗食人’之谣。”――这样的大吃狗肉,令人心悸!
往事不堪回首,不说也罢!想赘言几句的是:经过漫长的进化、发展,凭借人类自身的努力,更仰仗大自然的多方眷顾,人类如今已经成为地球上最强大的动物,但人类绝不应该成为地球上最凶残的动物。近一个多世纪来,地球上的物种急剧减少,对此,人类应负很大的责任,所以,在吃什么和怎样吃这样两件事上,人类要反省自己,人类要严加自律!
除过以上三个目的以外,很重要的一条,人类之所以要驯养犬、培育犬,是因为犬和人,能够在情感上相通。屠格涅夫的《木木》,芥川龙之介的《小白》,特罗耶波尔斯基的《白比姆黑耳朵》,都是展示“人犬情相通”这么一种境界的优秀小说,也都曾经、而且必将继续深深打动众多读者的心。
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感人故事也有发生。曾通过电视新闻了解到这样一件事:丈夫斥巨资购来一条名犬,妻子一直闹着让把名犬卖掉,但后来妻子忽然改变了主意,为什么?原来一天中午,一家三口都在楼上休息,两岁的小儿子醒来以后自己下楼去玩儿,不慎从楼梯上跌了下去,而熟睡的父母却浑然不知。幸亏名犬冲上楼去,叫醒了主人,孩子得救了,名犬也获得了女主人的认可……
不过,必须看到的是,在上述“人狗情相通”的动人故事里,起主导作用的,是人;换言之,即所谓人善良,狗才会可爱;可如果情况相反呢?
公元六世纪的南北朝时期,由大食、昆仑等国(即今日的阿拉伯诸国及北非一带)传入中原的波斯狗,是一种凶猛的巨獒,为一些达官贵人喜爱。当时,盘踞在河南、山东的军阀高洋,废了东魏孝静帝,自立为北齐皇帝。这个高洋,出身于无赖世家,遽登大宝,很快便由得意到忘形,无恶不作。上行下效,他的一个官封司徒的侄子高绰,闲的无聊,无事生非,令手下牵着波斯狗上街,逼迫过路百姓脱光衣服,两手、两足着地作兽状,然后“纵犬噬而食之”。有一妇人抱着孩子赶路,看见高绰过来,连忙躲进草丛中,高绰令人“夺其儿饲波斯狗”,妇人大哭,高绰发怒,让狗再咬食妇人,“狗不食,涂以儿血,乃食焉”――记得当年读《北齐书》,面对如上文字,遂忍不住掩面长太息矣!
为家畜,狗的先祖是野兽,身上残留有兽性,不足为奇――不是连有些恶人,有时也会兽性大发吗?但由于狗是人类最早(起码也是较早)驯养、培育的一种家畜,自打原始狩猎时代,就和人类一起生活,彼此友善相处久矣,所以总体而言,狗对人类,还是相当友善的。至于古有纵狗噬人的高绰,今有二战期间拉着狼狗去撕咬犹太人的德国纳粹,以及传说中某国用狗处死“罪犯”的所谓“犬决”,统统是那些人类中的渣滓,刻意把狗身上残留的兽性发掘出来、并加以强化,去充当他们为非作歹的帮凶。这些家伙,才是连狗也不如的败类,已经、或者必将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戊戌说狗,还真是让人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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