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4期 第1673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8-05-11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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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
----------我省加强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纪实      
新闻作者:记者 安立广
多年来,我省在治超工作中紧紧围绕“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基本思路,创新推行“科技手段引领、基础管理明晰、一超四罚联动、进料源尾倒追源头、事后监管补塞漏洞”的治理模式,紧密配合、协同作战、规范执法,开创了源头治超工作新局面。全省源头有效监管率超过97%,平均超限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道路交通事故下降27.5%。5月4日,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联合组织召开规范治超执法深入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暨隧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省治超执法工作向大会作经验交流。
治理体系健全
我省在源头治超工作中遵循“精干、高效、稳定”的原则,在省、市、县三级运管机构成立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和治超办公室,并从全省选调1986名运政人员,组建专职运政源头治超队伍,具体负责全省源头治超工作,确保行业履职尽责。依托《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制定了《关于加强货运装载源头治超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路面与货运源头联动治超管理规定》、《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制度》、《陕西省货运源头治超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和办法,积极推进《陕西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立法进程,并对全省货源企业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签订合法装载责任书,落实装载登记报送、考核约谈、治超保证金等制度,全面提升源头治超工作的权威性、有效性。
同时,分级落实责任,通过明确政府分级公示、“一超四罚”信息抄告反馈处理和“黑名单”列管等强化源头治超的基础制度和具体举措,夯实县级政府治超主导责任、运管机构治超监管责任、货源企业治超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明晰、综合治理的源头治超新格局。
管理手段丰富
在源头治超中深化科技创新,自主研发应用覆盖省、市、县三级管理机构和货源企业的“三级一点”源头治超管理信息系统,包括1个省级、12个市级和108个县级平台,实现远程监控、电子台账、从业人员诚信考核、“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列管、数据统计、联合惩戒等业务一体化管理。对79家重点监管企业安装129套远程监管系统,做到出厂车辆装载数据实时采集和全天候监控。研发使用运政治超手机APP,实现运政与路政治超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对接。
做好科学分类监管,建立“科技监控、区域治理、源尾监管、站场巡查”管理体系。对79家省级重点企业坚持远程24小时监控。对11处分散、无称重非煤矿区、沙石料场密集的地方,经省政府批准,由路政、运政联合在必经路口设置“卡脖子”监管点。对30个重点货运站场和二、三类货源单位坚持省级每季度不少于10次,市、县级每季度不少于15次站场巡查监管。与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水泥厂、热电厂等建立合法装载收料责任制,打破只管出口的常规做法,“以源尾促源头”,通过进料的“源尾”监管货运装载的“源头”。
同时,引导舆论宣传,坚持与中、省媒体紧密合作,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依托收费治超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子显示屏、12122投诉热线等张贴标语、解释政策。开展“治超宣传月”,深入货源企业发放印制有治超标语的擦车毛巾、环保袋、洗衣粉等货运司机实用物品,寓服务理念于宣传工作始终,营造出全社会理解治超、支持治超的良好氛围。
全面加强监管
在源头治超中实行路源联动,有效整合交通系统内路政、运管执法资源,形成源头监管点、检测站、卸货场、流动检测车“四位一体”全方位、无盲区治超监控网络体系。同时,运政机构派驻人员到超限检测站进行联合执法,对货运车辆、货运驾驶员、运输企业、货源企业实施“一超四罚”。路政、运政治超部门常态化联合督导和交叉检查,有机统一交通内部执法力量。2017年,运政接受路政抄告案件2595起,落实“一超四罚”处理1992起,实行“黑名单”列管1168起。
强化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网络化治超格局。省厅每年拨付专项资金1500万元,按照“以县为主、适当补助、追踪问效”的原则,依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异化补助,充分调动市县源头治超工作积极性。
同时,注重事后监管,建立全省58.5万货运从业人员质量信誉考核档案,落实超限从业资格证计10分1532起,计满20分人员依法吊销证件并再次培训。联合高速运营管理单位做好事后监管,对已列入黑名单的货运车辆,取消绿色通道收费优惠。外省超限车辆按季度落实抄告,全年向17个省区抄告违法超限案件信息161起、不合规运输车904起。依法及时处理和反馈外省抄告的73起违法超限运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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