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期 第1829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9-11-26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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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召开
新闻作者:记者 张智勇


本报讯  根据《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11月22日,陕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召开。省交通运输厅总会计师冯利荣,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领导出席听证会。

会前,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确保在相同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的原则,在前期多方测算、制定多套方案、论证比选的基础上,结合与运输企业座谈、专家技术审查、与周边省市对接研讨中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针对该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了消费者、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有关社会组织、政府有关部门、经营者、专家等的意见建议。

按照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下一步,我省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车型分类统一调整,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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