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标准下调9%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将于2019年底到期终止。
陕西省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标准下调9%政策优惠期限3年,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实行,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陕西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政策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试行,到期终止。届时,榆绥、汉川、铜旬、安平、渭玉、西略、西咸北环等七条高速公路试点路段货车收费费率由优惠标准恢复至原有标准。
本报讯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标准下调9%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将于2019年底到期终止。
陕西省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标准下调9%政策优惠期限3年,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实行,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陕西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政策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试行,到期终止。届时,榆绥、汉川、铜旬、安平、渭玉、西略、西咸北环等七条高速公路试点路段货车收费费率由优惠标准恢复至原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