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期 第1904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20-08-25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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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交通警示桩 筑牢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防线
新闻作者:文 / 杨 静

在“村村通”的基础上实现“路路安”是关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乡村道路口的交通警示桩可以很好地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宝鸡凤县凤州镇花费15万元在乡村道路口设置示警桩等措施有力预防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比设有和不设有警示桩区域交通事故率是10:7。鉴于示警桩成本低、见效快,好复制,建议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用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农村道路成为农民的安全路、致富路、幸福路。

据统计,我省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数量逐年下降,但是仍在高位运行,且有反复波动的可能性,农村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连续迅猛增长,农村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大幅增长,农民出行方式机动化水平增强,出行需求量增大,活动范围扩大。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年来我省农村交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迅速,通车里程快速增加,所有乡镇和行政村道路都是沥青(水泥)路。现有的农村公路在建设之初受到资金、标准等各类条件限制,大部分都是三级以下公路甚至是等级外道路,通行条件差、技术等级低,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许多道路都是高路堤、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的高危路段。

省政府于2018年研究制定下发了《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方案》中提到“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原则,目前,我省各地市对于驾驶人及重点车辆的管理机制已经较为成熟,基础比较牢固。但是,对于道路隐患的源头治理,主要依靠公安交管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协调交通部门进行治理,在治理环节存在协调不畅、人员专业水平有限、技术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可造作性强的技术指导和制度保障。

经过省政法委“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项目调研发现,自2017年起,宝鸡凤县为了有效减少辖区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凤县凤州镇在辖区建设示警桩。项目投资15万元在辖区各通村干道安装示警桩200个,增设交通警告标志14个,铺设减速带20条,施划交通标线20000余米。通过安装示警桩、增设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有力预防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镇内交通事故连续两年下降,2019年较交通事故发生数最高年份下降30%。

当前,我省应当以宝鸡凤县凤州镇在乡村道路口设置示警桩等做法为典型,在全省乡村道路中普及示警桩等交安设施,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降低全省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率。并以此为契机,依照公安部出台的《城郊干线交通安全评价指南》(GB/T 37458-2019)及《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排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借鉴重庆、浙江、山东、湖北宜昌等地先进经验,创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农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体检”工作,治理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让陕西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迈入全国先进省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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