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河灯风俗在北方比较少见,主要流传在成都、福建、济南和鲁南苏北等沿海地区。人们放河灯和燃放孔明灯一样,写上祝福词,是一项特定的祈福风俗。当前禁燃鞭炮的环保理念下,西安市高陵区文化馆组织张卜街办吴杨村百余名群众放河灯,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放河灯,又称“荷灯”,顾名思义,即以蜡染的油光纸折叠成荷花、鸳鸯船儿、五谷六畜等样式,在底座上点燃蜡烛,一般于元宵节、三月三、七夕、中元节、中秋节,流放江河湖海,或祭拜水神、河神,或纪念先祖、亲人,或祈愿祝福国泰民安。如五谷六畜灯儿,预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
据传,放河灯起源印度佛教。佛祖释迦摩尼故乡有信徒每年农历七月十五举行孟兰盆会,放河灯祭祀超度溺水亡灵。从此传播世界,无论佛教、道教,汉、蒙古、土家族等各地,开始放河灯风俗。日本及东南亚一些国家,至今有沿河顺水放灯祈福风俗。中国放河灯,最早源自汉代。汉明帝为弘扬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宫中和寺院“燃灯表佛”,此后元宵放河灯风俗流传民间蔚然成风,大街小巷、家家户户悬挂花灯同时燃放河灯。唐代诗人张祜诗:“千门开锁万灯明,正月中旬动地京。三百内人连袖舞,一时天上著词声”,是对放河灯盛况的真实描写。
放河灯最早记载见1573-1620(明万历)《河曲县志》,故放河灯也称河曲河灯会。到清代通称“放河灯”。有清修《济南府志》:“元夕张灯,食汤圆,散灯浮诸流水,谓之放河灯。”和乾隆《历城县志》:“元夜通衢张灯、放花炬,男女群游,谓之走百病,过桥,放河灯。”等明证。历代诗人多有诗文,如明代诗人王象春诗《元宵》:“喜看稚子放河灯,狮石围栏士女凭。阔髻高裙京样尽,此宵又着白松绫。”而民谣“河灯亮,河灯明,牛郎织女喜盈盈”、“河灯一放三千里,妾身岁月甜如蜜”等则证明了放河灯风俗的源远流长。
相比挂灯笼、扭秧歌、闹社火、猜灯谜之类红红火火的风俗,放河灯显得简单拙朴,表现出一份安宁、静谧的美。高陵放河灯现场,吴村杨百余名群众组织有序:先如取奥运圣火一样,在清代二圣宫(高陵境内唯一清代宫殿建筑遗存,创修于清乾隆四十六年)向关圣帝上香,取火种,秧歌队迎至河滩,经拜火仪式,三三两两在河边清浅平缓处,点燃制作的内装“祖国繁荣昌盛、生活美好幸福、学业有成”等充满时代祝福语的河灯,小心翼翼放入河里。站在乍寒又暖的河堤边,看闪烁的星儿与河中花灯交相辉映、顺水漂向四方,似乎听见了水天一线的音曲,心头洋溢着春天的喜悦与憧憬:“放河灯、放河灯,风儿吹起两岸明,又是一年好光景……”
髙陵地区放河灯风俗虽无史料记载,据传始于吴杨村。该村作为渭河古渡口建于明代,清未民初到建国前叫吴村八堡,村内建有龙王庙、金爷庙和雪清庙(鼋爷庙)。有民间口传,1900年慈禧太后在西安避难时吴村八堡放河灯,周边地区来此放灯、观灯达数千人。有名可考为清末王炳彦祖父和民初杨怀亭、杨东诚、李来宝、闵树清、王秀莲等人,为放河灯主要组织者,并将制作河灯、采神火、拜火神、拜河神、放河灯时间及流程基本固定下来。建国后,王昆山、闵元正、杨益民、焦俊琪、王福民、杨玉兰等人继承风俗,能说会道十几首歌谣:“放河灯,放河灯,今年放,明年生,生个龙崽耀天庭”,“河灯啊,河灯啊,达(爹)也好,妈(娘)也巧(好),给我娃买个大红袄”。
放河灯风俗流传广泛,有地方在农历七月初七鹊桥会放河灯,希望牛郎看清路快点与织女相会。还有地方举办河灯节、河灯会。女作家肖红在《呼兰河传》写过放河灯风俗:“七月十五是鬼节,这一天若是有个死鬼托着一盏河灯,就得托生。大概从阴间到阳间这一条路,非常黑,若没有灯是看不见路的,所以放灯这件事是件善事。”
高陵发掘、传承放河灯这项美好的古老风俗,既顺应了时代要求,又丰富了社会需求,作为一种融文化、娱乐于一体的欢乐活动,希望对开发渭河旅游资源,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