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长,有关高速公路管理的诉讼案件也逐年增多,涉及高速公路管理的各方面。多数案件的判决结果以管理方败诉或承担连带责任。如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适应法治社会对高速公路依法管理的要求,是值得深入探索的重要课题。
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正确认识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高速公路的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管理、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和收费管理四方面。《公路法》规定了公路管理机构的各项职责,明确了公路管理中主要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民法通则》、《合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也对管理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涉及高速公路管理的案件时,也以管理机构是否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判决的主要依据。因此,深刻认识管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改变只看到管理权力而忽视法律责任的片面思想,树立正确、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管理意识,是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首要问题。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项目管理单位应严格依法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善于运用合同落实法律规定,明确公路建设中业主与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任务的完成。(一)在与沿线政府环境保障协议中,对双方的违约责任和遗留问题的解决做出详细规定,明确各自权限和责任,避免对征地拆迁中出现的侵权案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在勘察和工程设计合同中完善违约条款的内容,因设计单位的过错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由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对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的问题,在合同中对费用承担要约定明确,防止施工过程出现纠纷影响工程建设。(三)在施工合同中对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环保责任和工程监理中的违约责任要有详细规定,将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变成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以明确对外法律关系的承担主体。(四)完善招标投标合同的条款,对中标单价的构成、材料供应的价格和支付方式等问题要有明确约定,防止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依法规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
《公路法》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有义务“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状态”。这是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最主要的法定职责。《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对公路设施质量缺陷所引起的侵权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民事责任。近年来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多起诉讼案件都与养护责任有密切的关系。(一)对路面破损、坑槽等病害,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修复,明确修复后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以免造成过往车辆损害要求赔偿;(二)重视公路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公路排水设施的缺陷、跨线桥的沉陷对沿线民宅造成的影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路面坑槽、桥涵护栏、隔离栅、排水设施等公路设施的破损和蒸发池等危险地带,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防护措施,杜绝由此而引发的赔偿案件。(三)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属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高度危险作业,在路面施工、绿化等养护作业中,规范摆放警示标志,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施工现场的情况应该有书面记录和照片存档,以作为诉讼时的免责证据。(四)对路面养护和大修造成的道路封闭和交通拥堵,要及时在媒体和高速公路入口处醒目告知公众和通行车辆,避免通行线路改变引起的高速公路使用合同纠纷。
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进行路政管理
司法实践中,管理机构对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常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重大案件还可能追究管理单位和人员玩忽职守的责任。(一)对路政案件的处理必须严格做到处罚有据、程序合法、不超时效,建立执法人员违法行政的追究制度,强化执法责任意识,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二)加强对施工路段的现场管理,对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标志和防护措施进行监管,以防在诉讼中管理机构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是必须详细、准确、按时作好路政巡查记录,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三)对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路产损失,无法运用路政执法程序追偿的,要及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追回路产损失。
加强法律宣传培训工作
按照高速公路管理项目建设、公路运营、路政执法等工作不同的法律需要,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和工作岗位,分层次、有重点的进行相关法律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者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法律素质。总结诉讼案件发生的原因,认真解决工作中所反映出的法律风险,加强预防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和经济损失,维护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促进高速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
高速公路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探讨
新闻作者:文 / 朱小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