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渭南市交通局要求全市交通系统路政(治超检测车)、运政、海事的所有制式执法车辆,在8月20日前完成GPS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工作。监控平台设在该局法规科,通过该平台对全市交通行政执法情况实施监控。并规定各执法单位必须保证GPS终端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不得随意停止使用。凡未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的执法车辆不得进行交通行政执法活动。这一举措,为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交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提供了技术保障。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