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三公路长隧――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包家山隧道再次发生特大涌水的消息,牵动着陕西交通人和许多隧道专家的心。“水的问题是包家山隧道质量的最大隐患,通过治理,目前对施工的影响有限,但通车以后再发生大的涌水,造成安全事故,那在世界上就会出名了,这个名是不好的名。要想办法解决好,治理好,要确保以后的运营安全……”在8月30日召开的包家山隧道特大涌水治理方案专家论证会上,与会专家各抒己见,对症下药,纷纷为包家山隧道涌水治理开出良方。 2006年5月23日,包家山隧道3号斜井发生3处涌水,由于斜井仅施工20多米,排水系统尚未形成,涌水造成停工7天;2006年9月底,强降雨导致3号斜井大面积涌水,导致洞内被淹40多米,停工15天;2007年3月3日,3号斜井出现多处管状涌水,水位最快上涨速度达到2.5米每小时,涌水造成停工1个月,直接损失约400万元;2007年7月1日至8日,3号斜井再次发生特大涌水,涌水量达到1300立方每小时,隧道已开挖部分被迅速淹没…… 小康建设管理处处长段小平说,这只是以前4次较大的涌水,其实在包家山隧道3个施工标段,涌水就一直没断过,尤其是承担3号斜井和1号竖井建设任务的N11标,今年又发生了几次较大的涌水,甚至还出现突泥、涌砂。特别是8月11日至13日,持续了近3天的倾盆暴雨,导致麻坪河及区域地表水水量猛增,受大量地表水汇聚及灰岩地区溶隙、溶管发育的影响,加之隧道的不断掘进及溶腔水的不断富集,隧道出现许多新的涌水点,水压之大,水量之多,前所未有。已施作的二衬背后排水量也比往常急剧增加,总的出水量多达约1800立方每小时。同时伴随多处涌砂和突泥,路面淤泥厚度约20至40厘米,淤积涌砂量达300余立方。已施工的部分混凝土路基被巨大水压破坏,衬砌发生裂缝。大量涌水汇集至小里程掌子面,衬砌台车被淹,隧道右线淹没330米,最大积水深度6.5米,隧道左线淹没280米,最大积水深度5.5米,斜井底部转渣槽也全部被淹,N11标洞内所有工序被迫全面停工。参建职工全力以赴,不分昼夜地奋战在抢险第一线,保证了18台大型水泵及百余台小型潜水泵的正常工作,才阻止了隧道被进一步淹没。 包家山隧道全长11.2公里,是小河至安康高速乃至国家高速公路网包茂线的控制性工程,技术难度大,施工任务艰巨。由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3号斜井和1号通风竖井地质情况尤为复杂,施工异常艰难,3号斜井全长585.18米,坡度36.7%,斜井进洞即遭遇长214米的FB1断层,隧道正洞施工也先后穿越6条断层。施工过程中发生5次特大涌水事件,前4次涌水共造成停工3个多月,给工程建设带来很大困难,小康建设管理处多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3号斜井采取了综合治理措施,斜井及竖井涌水得到较好控制,施工得以正常进行,安全地经历了去年9月至今年7月的多次大雨考验。 为全力做好包家山隧道涌水治理工作,确保施工建设和通车运营安全,小康建设管理处、省交通建设集团和省交通厅高度重视。8月29日,小康建设管理处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梁文灏、省交通厅副厅长胡保存、省交通技术咨询公司董事长焦方群及教授级高工杨文玺、洪乃静等10余名专家,赶赴包家山隧道建设工地实地考察,并于8月30日组织召开涌水治理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由交通集团副总经理范建华主持,推举焦方群为专家组长,厅建设处处长王登科、厅质监站站长乔怀玉、省公路勘察设计院副总工韦虎、小康建设管理处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20余人参加了会议,共同为包家山隧道特大涌水治理出谋划策。与会专家就涌水、突泥、涌砂成因、防排水措施和治理方案进行了广泛讨论,确立了“以堵为主,堵排结合,限量排放”的治理措施,并形成一致意见,确定了治理方案。 胡保存在专家论证会上说,一是包家山隧道N11标前期的涌水治理工作收到了很好效果,但包家山隧道的涌水依然是目前建设和以后运营期间面临的最大问题,要引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必须进行充分的治理,确保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二是各位专家的意见基本一致,建设、设计、施工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各自职责,按照专家确定的原则和方针抓好落实,要从长远的角度充分考虑运营期间的安全问题,宁愿保险,绝不能冒险。三是本次涌水虽然对包家山隧道施工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原定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和计划任务原则上不做大的调整,希望小康建设管理处和施工单位克服困难,加强管理,完成这次涌水治理和建设任务。四是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工作,防止在施工期间突发灾害性事故。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原来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进行认真的审视和反思,针对这次涌水和突泥情况进一步完善优化设计,改进施工工艺。五是要通过观测和钻探,进一步搞清断层和隧道的关系,以便对主要出水点进行封堵,洞内帷幕注浆应慎重实施,要经过详细地评估和测算,对压浆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取得良好效果。六是沉砂池的施工应尽量和人行横洞、车行横洞、紧急停车带结合起来,减小数量和规模,为今后的养护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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