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4期 第2103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22-10-1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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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零时起 实施货车通行费减免10%优惠政策
新闻作者:安立广


陕交讯  省交通运输厅扎实落实国家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和支持相关市场主体纾困政策,已于10月1日0时起在全省实施货车通行费减免10%优惠政策,让货车司机享受通行费减免的红利。据统计,仅10月1日0时至10月2日24时两天时间,全省高速公路享受政策性优惠货车就达40.51万车次,通行费优惠804.83万元。
9月28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在第四季度阶段性减免全国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为确保优惠政策在我省顺利实施,按照部署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立即行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全省收费公路阶段性减免货车通行费通知,迅速组织技术支撑力量,开展软件开发、测试、部署和业务处理工作,开展费率更新、复核验证等相关工作,确保新费率按时启用;组织开展12122、12328、96166服务热线、ETC客服等各岗位人员知识培训教育,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工单办理流程,高效处理司乘投诉,切实让货车司机享受通行费减免的红利。国庆节前,召开了2次全省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参加的启动布置、业务培训会议,明确车道操作细则。
9月30日至10月1日零时启动前,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各业务岗位全部正常在岗,全力保障政策平稳实施。10月1日零时收费系统切换升级完成,全省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优惠政策,按时启动执行到位,目前收费系统运行正常。
据悉,此次通行费减免的车辆范围是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货车;收费公路范围是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减免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结束(其中:开放式收费公路以货车通过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公路以货车通过ETC门架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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