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6期 第565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7-03-30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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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农村公路建、管、养经验谈
新闻作者:文 / 网络转载

他山之石
    “三个服务”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布局和要求,农村公路要延伸到农田示范区、生产园区、生态观光园、畜牧养殖基地等人流、物流集中地。近年来,全国各地在农村公路建设实践过程中,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这组资讯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进行了交流,为我们尽快走上建、管、养、运一体化之路提供有益的借鉴。                                                      ―― 编 者
宁夏   长效机制  有路必养
    宁夏回族自治区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大胆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了“有路必养”,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交通保障。
    明确养护主体,落实责任。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组织机构、资金来源等作了明确。各县市交通局按照“一县一机构”的要求,重新整合原有公路管理机构,每个县市只设置一个管理机构,并且统一名称为“公路管理段”。
    宁夏以“政府筹措、部门补贴”为原则,多方筹措资金。在地方政府落实了养护资金的前提下,交通厅给予配套补贴,这项措施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将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
    宁夏通过修订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养护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养护定额、养护质量评定标准等行政管理规章和技术性规范标准,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和标准化。
    宁夏还改革了公路养护生产组织形式和作业方式,将公路日常养护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实行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不仅降低了养护资金中人员经费的支出比例,还增加了公路沿线农民的收入。
    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一捆绑,两平衡,四统一”的做法,打破县乡村公路之分,将养护资金捆绑使用,做到资金和人员平衡,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群专结合,构建乡村协管站的养护新模式。宁夏在乡镇成立了以乡(镇)长任站长,各村支书或村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养护协调管理站,聘用公路沿线农民参与公路养护,协助公路管理段做好本乡镇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工程技术人员带领农民养路工上路,手把手地教方法、讲技术、传经验。
    农村公路的发展,目前,宁夏公路沿线乡镇基本形成了“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格局。西吉县素有“中国马铃薯之乡”的美誉,农村公路的发展促进了马铃薯产业的产、运、销一体化,使昔日深埋地下的“土豆豆”,变成了促进农民增收的“金豆豆”。
    公路事业也直接和间接地创造了可观的就业岗位。据统计,2003年至2006年,全区公路建设项目累计吸纳农民工就业8万人次,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2.3亿元。4年里,农民工从事公路养护完成72.7万个工日。全区从事公路运输、维修等服务业的农民工达7万人,占行业从业人员的50%。
河南   路通、车通、站成
    河南紧紧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建养运协调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做到了路通、车通、站成;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建立起城乡协调、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农村公路网络和运输服务体系。
    建立“政府为主、政策引导、创新思路、多方参与”的筹资机制。逐年加大省级交通资金的投入,2006年投入省级交通资金20亿元,加上国家补助资金,占总投资的54%;同时,省补助资金实行切块管理,即:切资金、定目标、由各市确定具体项目,充分调动各市建设和筹资的积极性。
    建立“政府监督、行业负责、专群结合、社会公示”的监管机制。省委实行每月定期督察和年底全面考核,省交通厅每月向省委汇报进展情况。各市、县分别建立专项督察制度、通报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在近两年全省大规模农村公路建设中,我们探索总结了“专群结合”的管理模式,即着力调动、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培训,使一部分群众掌握质量控制要点,参与到质量管理工作中来。
    建立“深化改革、落实责任、明确资金、保证投入”的管养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的责任,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健全管养模式,确保管养正常化。积极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日常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的管养模式,推行、完善市场化运作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
    建立“出台政策、明确标准、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客运机制。2006年,河南省政府明确要求,要重点加强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出台了《河南省农村客运站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明确2006年、2007年两年重点建设乡(镇)客运站和乡村招呼站,以方便农民群众出行。
    近年来,全省农村公路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路网结构的提高。农村公路等级公路里程比2004年增加了2.8万公里,水泥(油)路里程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2.3万公里。通达深度的提高。至2006年底,全省48064个行政村中有45064个行政村通了水泥(油)路,通达率由2004年的51.4%提高到93.8%。管理水平提高。重点实施了“专群结合”质量管理模式,对主要技术指标制订强制性标准,对建设项目实行新闻媒体公示和现场公示,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服务质量提高。通过建养运一体化建设,方便了农民群众出行,促进了农产品和资源的流通。
    “公路修到家门口,班车开到村里头”,群众的笑容写在脸上,村风村貌焕然一新,文明新风正在全省的广大农村悄然兴起。使传统农业实现了向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高附加值农业的转变。构建实现和谐的桥梁。现代农业发展到哪里,农村公路就延伸到哪里。
四川   落实“四权”  让民做主
    四川省仪陇县发展农村公路的主要做法是:政府主导,群众主体;落实“四权”,让民做主。
    政府主导,以群众为主体,激发农民修建农村公路、改变生产生活状况的潜力。按照“三优先”(群众积极性高的优先、具备基础条件的优先、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优先)的原则,形成了梯次推进、区域化发展的建设格局。
    落实领导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四权”,让民做主,坚决不修群众不愿意修的路,不修大多数群众不参与修的路。
    村党支部行使领导权。村支部首先提出修路建议由群众讨论,群众通过后搞好协调、督促,抓好决议落实,并把修路的目标任务和组织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党员、干部,形成带头示范。定期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对修路情况进行考评、督查。
    村民会议行使决策权。为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仪陇县对农村公路建设实行“竞争立项、动态管理”,修不修,怎么修,修什么路都由群众说了算。首先,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将修路的标准、上级补助资金、工程造价、缺口资金等情况向村民公示,由村民大会决定是否修建公路,90%以上村民签字通过并由乡镇提出申请后,获得竞争立项的资格;然后,县里分区域组织演讲答辩,从群众积极性、乡镇及村“两委”班子凝聚力、建设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定,根据得分高低选定项目实施地点。对竞争落选但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修路且成效明显的村,采取奖补或次年优先立项等措施予以鼓励。
    村委会行使执行权。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村委会牵头,组织当地农民群众参与投工、投劳、筹资、备料,确立施工组织形式,组建理财小组、质量监督组、项目协调小组。村民行使监督权。组建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资金、廉政监督组,聘请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实施监督。同时,加强对群众负担情况的监督,县设立了举报电话,严禁借机巧立名目增加农民负担,不准搞行政命令及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
福建   创新管理  以奖代补
    福建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交通厅厅长任副组长,省发改委、国土、财政、审计、交通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的省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农村公路规划、计划、资金安排、工程建设等重大问题。
    创新管理机制,资金“完工兑现”,鼓励加快发展。福建省交通厅针对农村公路具体特点,建立农村公路项目库,以项目库替代年度计划项目进行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两头双核、完工兑现”机制。
    建立并公布项目库,以库立项。项目库内项目事实上是长期规划框架内的一个阶段性(近期)规划建设的项目。项目库经省发改委批准,由省交通厅正式下发执行,以库立项。纳入项目库内的项目视同纳入计划,无需再报年度计划,只要条件具备就可以开工建设。
    制订并公开补助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福建省交通厅在制订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标准的同时,还对经济特困地区和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再适当增加补助,又根据福建的自然环境和路况等原因,鼓励农村公路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分类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并向全社会公开,是“以奖代补”机制实现公平、公正的保障。它使农村公路项目业主可以事先知道上级补助额度,促进地方配套建设资金的落实和有效拼盘建设资金,适应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实际。
    明确补助资金拨付条件,使资金补到实处。省补资金实行“两头双核、完工兑现”的补助方式。对各地申请补助的项目,省交通厅首先与项目库核对,属于项目库内的项目,再由省安排进行质量抽检,即建成前和建成后的“双核”。省抽检合格的项目,按实际完成规模拨付补助资金。省交通厅每两个月安排一次全省性质量抽检。对建设里程较长的项目可以按照不低于3公里路段的标准分段建设并安排省补资金。“两头双核、完工兑现”的补助方式,使省补资金补到实处,是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关键。它有效避免了年度计划资金的闲置,避免资金挪用,使之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提高,做到“建设一条,改善一条,发挥效益一条”。
    目前,针对经济特别困难、剩余任务又特别重、农村公路进入攻坚战的县(区、市),福建省交通厅在现有“以奖代补”政策基础上,正在采取“一县(市)一议”方式与各县(市)签订农村公路建设协议,采用更具针对性的统筹奖励和激励办法,促进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  (文 / 网络转载 图 / 郭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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