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四支队工作人员,今年支队一大队对你公司办理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现根据工作安排进行案件回访,请问您是否方便配合……请问办案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廉洁?是否文明执法?您对办案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履职情况满意吗?对我们的工作有无相关建议……谢谢您的配合。”这是近日省路政执法总队第四支队开展案件回访的场景。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第四支队对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底前已结案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电话回访。回访人员通过与行政相对人详细交谈,全面了解执法人员案件办理情况,填写了《行政执法案件回访表》,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办案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执法文明程度、执法工作效率、履行执法职责情况等方面作出了较高评价。整个回访过程中,支队收到行政相对人反馈意见1条,未收到执法办案人员不廉洁行为、不文明执法的反映。下一步,支队将不断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完善案件回访制度,采取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案件回访,主动接受监督,收集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提升群众满意度,努力打造一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高速路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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