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事业蒸蒸日上,农村公路网络四通八达,农民出行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如何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保证路产路权完好无损,让政府与百姓这座连心路能畅通无阻,成了摆在宝鸡农村公路路政人员面前的课题。面对机遇与挑战,宝鸡农村公路路政人,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在改革中摸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使宝鸡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真正成为了宝鸡农村公路的“守护神”。
建章立制 统一管理
今年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新年伊始,宝鸡市交通局从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管理职责、人员配备、经费管理、事案管理、器材管理等方面联系宝鸡农村公路实际,制订了《宝鸡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实施方案》,并对路政事案管辖范围、许可申请办理程序及路政经费包干使用标准予以明确规定,对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考核评议等内容提出了相关要求。过去农村公路路政事案查处各县区各行其事,处理处罚中掌握标准不一,对同一类案件计算标准、处理处罚结果差距较大,许可项目占利用费、赔补偿费计算收取参差不齐,最主要的是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较大,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形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现在通过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市公路处对辖区内大案要案进行直接调查处理,对涉案金额达到2000元的事案现场复核,处理处罚结果以复核为准,涉案金额大于1万元的由市公路处会同县区共同查处,对原来由县区许可的项目,现在统一由市公路处审理许可、颁发许可证,初步改变了收赔不到位、管理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影响行政执法形象的问题,很好的解决了地方干预路政执法的问题。
广泛宣传 多方联动
众所周知,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每个县站3-6名路政人员的配备,显得杯水车薪,捉襟见肘。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宝鸡农村公路路政系统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联合执法。进村入户向群众宣传路政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路政管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树立“人民公路人民管,管好公路为人民”的良好氛围。建立奖励基金,对有效举报实行奖励制度。积极汇报,争取支持,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向地方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地方领导对路政管理的支持,寻求一把农村公路的“保护伞”。初步建立了各县区路、警、地一体化的联动机制,积极联合运政、交警、干线路政,推行了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今年4月,市公路处统一调配陈仓区、眉县、扶风县、岐山县农村公路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对陕汽进厂路、周五路燃气公司擅自挖掘公路、埋设管线一案进行查处,此次联合执法极大的震慑了违法当事人,同时引起了副市长的关注,亲自主持召开现场协调会,对燃气公司违法行为提出严肃批评,并决定天然气管道埋设施工方必须接受交通部门的管理。
加强学习 奖罚分明
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路政执法队伍是路政管理的人力保障。针对以前路政执法人员多兼职其他工作这一现状,明确规定路政执法人员一律不得兼职,公路管理站一把手为路政大队大队长,对路政工作负总责。我们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反复学习《公路法》、路政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坚持“周学习、月例会”制度,及时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分析经典案例,根据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与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路政执法形象。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推行路政政务公开,统一路政执法车辆的标识,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队伍整体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在路政执法人员中不断升华。同时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各种利诱和腐蚀,坚持做到有案必结、处案必廉。
改革前,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人员不同程度存在吃大锅饭,管理上得过且过的现象。《宝鸡市农村公路路政实施方案》规定各县站路政管理人员除工资福利外统一由市公路管理处实施管理,对查处奖励、协作奖励基金分配从过去由各县区奖励到由市处根据事案查处及上解情况统一奖励,使奖励落到实处,调动了广大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仅上半年宝鸡市农村公路累计收缴赔(补)偿费和占(利)用费136万元,罚款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0%。其中查处路政事案2258起,结案2243起,结案率99.34%,收缴赔(补)偿费和占(利)用费71万元;受理路政许可及签订协议176起,收取赔(补)偿费和占(利)用费64万元。
随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得不断深入,7000余公里村级道路的管理还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任重道远,面对困难与挑战宝鸡农村公路路政人有信心和决心守好农村路,勇当农村公路“守护神”。
农村公路“守护神”
----------宝鸡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侧记
新闻作者:文 / 张 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