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8年,宝鸡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公路进村‘最后一公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改建和完善通村公路8856公里,实现了全市村组通水泥路、村庄街道普遍硬化,交通条件明显改善。为解决村组公路如何管养的突出问题,2018年7月市政府研究确定以通村公路为主体,整合小型水利工程、农村公厕等6项设施管护人员和资金,以村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及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7个办法(简称“1+7”管护机制)。在总结“1+7”管护机制运行情况的基础上,2021年12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增加电力设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3个办法(简称“1+10”管护机制),基本形成了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采取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财政补贴与基层自筹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权责明晰、制度完备、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管护机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成效显著。主要做法理顺体制,明确管护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指导、县区政府统筹、镇村组织落实的管理责任体系。市级行业部门负责制定管护标准、监督指导,县区政府负责牵头抓总、资金人员整合,镇级负责整合事务和岗位、日常检查和补助兑付,村级负责组织实施、队伍建设。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将全市12449公里通村公路等设施产权明确到村集体,把管理的主责交给村委会。同时,建立镇村两级“路长制”体系,靠实责任人,落实管护责任。择优选聘,组建稳定管护队伍。按照“多岗合一、一人多岗”的原则,将通村公路等管护岗位统筹整合,根据行政村大小、管护任务量,合理确定本村管理人员数量,保证每个人每月补助不低于600元,做到管理人员相对稳定、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管护岗位主要吸纳本村无法离家的劳动力,优先选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就近就地就业,增加收入。加大投入,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完善财政专项资金、行业补助资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农户付费等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多渠道、多途径保障管护经费。各行业部门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市县财政按规定将设施管护补助纳入预算,其中通村公路按每公里3000元补助,市县财政按照3:7分担,其他设施均按照不同标准落实补助经费。各镇村统筹整合使用村集体经济收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兜底,确保资产正常运转。注重效果,健全监督考评办法。将通村公路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行动等工作统筹安排,一体推进,纳入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内容。市县交通部门以提高通村公路养护成效为目标,制定养护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市对县实行“季度检查、年度考核”,县对镇“月度检查、季度考核”,并将行业考核结果纳入同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促进了管理养护水平不断提升。工作成效管护效率显著提升。通过政府主导、村委会管理、行业监督,推行通村公路常态化养护,带动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路况水平、服务能力逐年提升。2024年农村公路PQI平均值为83.91,优良路率达到70%以上。千阳县将村级公益性岗位也统筹整合,从薪酬保障上保证聘用人员专职专责,实行“基本工资+绩效”的兑付模式,提升管护效率和质量。群众参与度不断提高。坚持群众主体,通过整合事务,稳定管护岗位,有效解决了低收入群众就近就地就业问题,促进群众增收。全市共设置通村公路养护岗位3859个,安置脱贫劳动力占比超过50%。群众在公路养护参与过程中,激发了爱路护路热情,更加积极主动发现和处理病害,路况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路域环境更加美观。资金保障更加有力。市县政府将养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管护经费的落实,为管护机制正常运转和基础设施日常运转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持。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管护经费5.69亿元。陇县试行村委会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通过提供物业化服务,既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管护队伍、实现了长效运行,又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文 /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