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 旗高速公路作为现代交通体系的大动脉,其安全畅通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随着高速公路网络日益完善和交通流量增长,路政执法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作为一名第一线路政人员,笔者结合本职工作从执法力量不足、部门协同障碍、科技应用瓶颈难题及执法服务平衡等四个维度,剖析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面临的核心困境,并结合典型案例和创新实践,探讨可能的解决路径。执法力量与路网规模失衡的困境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面临的首要矛盾是快速扩张的路网规模与相对滞后的执法资源配置之间的严重不匹配。随着高速公路里程不断拓展,而执法队伍规模却未能同步扩大,导致“人少路多”的矛盾日益尖锐。执法覆盖面不足。随着高速公路里程不断延伸,如此庞大的路网规模,仅依靠传统的人工巡查方式,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应急处置能力受限。以咸阳为例,在2025年春运雨雪低温期间,第三支队全体人员停止休假进入“战时”状态应急模式,提前储备发放物资,面对个别路段强降雪积雪深度达10厘米左右、多路段车辆滞留的紧急情况下,第三支队各大队不得不联合运营公司采用“‘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立体除雪模式”,确保重点路段在很短时间内恢复通行,这种资源集中调配的方式虽解决燃眉之急,却暴露出日常执法力量无法兼顾全路网的短板。执法专业性欠缺。高速公路执法涉及路产保护、超限治理、安全监管等多个专业领域,要求执法人员具备全面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然而,基层执法队伍普遍存在专业人才匮乏、培训不足的问题,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部门壁垒与协同失效的体制障碍高速公路管理涉及路政、交警、养护、运营等多个主体,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和模糊的权责边界导致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面临严重的协同困境,直接影响执法效能。高速公路涉及路政、交警、养护、运营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信息系统往往独立建设,数据标准不一。例如:跨越公路桥梁、渡槽、架设、埋管、电缆等数据和相关部门难以实时共享。因此,笔者以为——建立跨部门协调机构。在省级层面设立高速公路综合协调小组,统筹路政、交警、运营等部门的权责划分与政策协调。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整合现有监控系统、执法数据和应急资源,构建统一的高速公路管理信息平台。推动地方立法保障。通过《陕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和协作义务。只有破除体制壁垒,才能真正实现“一路多方”的高效协同。科技赋能与执法效能的提升瓶颈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科技手段的应用成为弥补人力不足、提升执法效能的关键路径,但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在科技应用方面仍面临多重制约。技术人才结构性短缺。现代执法技术如无人机操作、大数据分析、智能监控等需要专业人才支撑。基层执法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接受新技术能力有限,导致先进设备闲置或使用效率低下,严重制约了科技手段的应用效果。法律滞后性明显。现有法律法规对无人机巡查、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方式的规范不明确,导致执法风险增加。例如,无人机采集的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效力认定尚无统一标准,影响了执法权威性。技术应用碎片化。当前全国各地高速路政部门的技术应用缺乏统一标准和系统规划。如湖北省高速路政利用无人机开展“安全应急靠前飞探、施工监管全面飞检、路域管控协同飞巡、执法服务精准飞勘”;而湖南“智慧黄黄”项目则侧重“智慧VR、线上巡查、超限运输智能锁定”。这些创新虽具亮点,但彼此间难以互联互通,形成信息孤岛。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高效的部门协同机制,然而现实中的条块分割、权责不清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执法效能的发挥。笔者认为未来改革应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界定各部门权责边界,避免交叉重叠;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平台;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执法社会效益;推动立法修法,为执法提供法律保障。执法刚性与服务柔性的平衡难点现代治理理念要求路政执法既维护法律权威又体现服务温度,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服务职能扩张,新时期路政执法被赋予更多服务内涵,将执法理念转变为服务理念;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制定细致的工作指南,明确不同情境下的执法策略和服务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健全执法保障机制,为执法人员购买职业保险,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减轻后顾之忧;创新评价体系,既考核执法成效,也评估服务效果,避免单一指标导向;强化心理疏导,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帮助执法人员应对工作压力和心理冲突。未来平衡执法刚性与服务柔性,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完善执法程序,确保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沟通与服务能力;创新执法方式,探索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健全评价体系,既考核执法成效,也评估服务效果;加强公众参与,建立执法决策的民主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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