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期 第730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8-12-02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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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雪天封路:考问高速公路公共服务能力
新闻作者:文/吕海龙
    每逢雾雪天气,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从安全角度出发,采取封闭高速公路的措施,以预防大的交通事故发生,初衷无疑是好的,但动辄封路有悖于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管理精神。
    其一,高速公路盲目封路,将保障交通安全义务转加给了普通公路,增加了不堪重负的普通公路负荷,导致路况差、级别低的地方公路提前进入大修期;骤增的车流与非机动车、行人混用等级较低的路面,非但不能降低事故率,反易酿成更大的事故。
    其二,运营企业向客户提供安全行车环境为职责所在,而雾雪天正是考验高速公路安全基础设施(路况、报警系统、安全标志设置等)、公共服务能力(撒盐防滑、除雪铲冰、清障、疏导、急救等)的关键时候,若将司机拒之路下,侵犯了客户的行路权。客户排队等候放行,足以说明高速公路硬件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值得信赖。
    其三,盲目封路会让客户把对交管部门“不作为”的怨言转嫁到运营企业的头上,误认为是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不作为”,从而对运营企业的管理产生置疑,是企业的信誉度大打折扣。客户的怨言、牢骚,足以表明不买交管部门的“好心帐”。
    总而言之,交通安全管理部门雾雪天封路弊大于利。那么如何才能解决好封路与安全行车之间的矛盾?
    对策一:以信息情报板为平台,增强公众知情权。
    联网高速公路各收费站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雾气指数相差甚大,因此成立高交与运营企业联合应急保畅指挥小组,借助各路段视频监控平台,建立雾天情报板,定时将路段、收费广场多媒体监控拍到的情况和各站、巡查人员观测到的雾气指数、车流量、路况等信息向联合指挥小组汇报,指挥小组通过分析,决定究竟哪些区间可放行,那些区间需封闭、实施管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力维护客户的权益;同时公布雾雪天咨询热线,通过交通广播、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增强公众知情权,让客户清楚封路的情况,减少盲目驱车前往,拥堵交通。
    对策二:加强车况检查,做到“有的放车”。
    在雾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交警、路政、养护、运营单位加强沟通,及时疏导滞留车辆,通过撒盐消雪、检查车辆制动装置、车况、防雾灯等灯光设施,做到“有的放车”,对超限超载车辆、制动装置差、灯光设施不具备等车辆,坚决制止上路;并根据各情报板反馈的信息(能见度、车流量等),合理制定出间隔放行时间,变堵为疏,避免放(行)则让车辆一窝蜂上,封(路)则雾小都不放行的管理弊端。
    对策三:制定突发性灾害预案,进行全民保畅“大会战”。
    通过实际调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突发性灾害应急保畅预案,防滑物资储备要“先行”,通过与沿线村民委员会、工程施工队、砂石厂等签订冰雪天保畅协议,成立编外除雪铲冰队伍,将所辖路段分成若干小段责任包干,做好“实战”演练,进行全民保畅“大会战”,并按包干里程支付劳务金。同时,人工和机械除雪铲冰要互为补充,科学合理调配,着力加大对除雪铲冰机械设备的投入,在大型除雪机械设备不具备的情况下,遇到冰雪灾害天气可调集、租赁社会上的机械设备增援。
    对策四:建立联合救援机制,警车引路开道。
    雾雪天抱有侥幸心理,肆意超速、违章超车行驶及随意上下人,是酿成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因此高交、路政部门可采取警车压道带路,限制车辆超速行驶,在各辖区循环疏导分流车辆。对违章行车者做出登记,交予收费站出口执勤交警处理。同时组建紧急抢险救援队,建立交警、路政、120急救等联合救援机制,提高突发事件保畅救援处置能力。一旦出现持续浓雾、大雪天气,各站服务小分队为滞留客户要及时提供热水、速食品等服务(收费站普遍远离集镇),竭诚为客户排忧解难,切实做到“雾天少封路,雪天不封路”,彰显高速公路部门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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