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著名谐星乔治・伯恩斯,在一次表演中,因极度兴奋竟忘了系裤子开口处的纽扣。观众见之哗然。伯恩斯误认为,这笑声是对自己表演的报偿。可是,当他得知“原来如此”时,他汗颜了。 这段“明星”小轶事,很值得琢磨。西方的“谐星”,同我们的笑星在职能与分工上,大体相同。用俗话说,都以逗笑、取乐见长。若上台面对观众逗人人不笑,取乐取不来,那是肯定当不了“谐星”,做不了笑星的。因此,笑与乐理所当然地成为“谐星”或“笑星”刻意追求的舞台效果。 无疑,在这个问题上,是很容易步入误区的。因为,取得笑的“舞台效果”,不一定全是艺术的,有许多是非艺术的。伯恩斯因裤扣未系,惹得观众“喷饭”,虽然也算得上是“舞台效果”,但能说是艺术的吗?充其量不过是“满足了人们自然属性的好奇心”,与艺术无关。 乔治・伯恩斯是一位非凡的艺术家,他虽以“取乐”为业,但在艺术追求上极其严肃和认真。当他得知,人们的笑,并非来自他的艺术表演,而是来自那个应该封闭而不封闭的那个部位时,他羞愧难当而汗颜了。这汗颜,包容了懊悔、惭愧与自责。 同这位“谐星”相比,在我们的“笑星”中并不乏为类严肃的艺术家。他们以笑为手段,给人以愉悦,给人以机敏,给人以悟性。这是“笑星”们,在追求和应该追求的可贵的“舞台效果”。然而,问题还有另一面,即在追求“笑”的表演行列中,也很有些非艺术化倾向。他们为了取得“舞台效果”,把“笑”作为目的,或穷耍或胡闹或诟骂或哭叫,把个舞台搞得乌烟瘴气,庸俗至极。 这类表演者无视或者说忘记了一个根本原则:他们的穷耍,与艺术无关。假如不明确这一点,不划清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就永远不会成为真正的艺术家。伯恩斯成功和奥秘就在于他明确这个界限――为追求艺术化的笑而献身。乔治・伯恩斯汗颜了,这汗颜闪耀着作为艺术家的品格的光华。不知我们一些自诩为“笑星”者,该作何想?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