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1期 第570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7-04-17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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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海事强制取缔无证失修采砂船
新闻作者:文 / 刘存洲
    2007年3月,白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衷某无证采砂海事行政违法案件,经过5个多月的审理,两万元罚款如数收缴,无证失修采砂船销毁,海事行政管理合法权、公正性得到维护。
    2005年以来,随着襄渝铁路复线、通村水泥路及狮子山开发项目的上马,白河县砂石需求量猛增。受利益驱使,个别法律意识淡薄的人肆意在汉江挖砂采石现象时有发生。白河县地方海事处有针对性开展以规范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作业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2006年3月,海事人员巡航中查到冷水镇十里村村民衷某所有的一艘无证失修采砂船擅自在通航水域采砂石,当场责令停止作业,驶离冷水港十里作业区。当事人不理睬,继续违章经营,海事处对此立案查处。2006年5月19日海事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七十条规定,向衷某作出罚款两万元处理决定,法院审理后下发了准予处罚的行政裁决书。当事人衷某非但不履行,还私下托人说情免予处罚。2006年9月20日,海事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又以无证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砂船所有权不属本人相抗。法院通过再次当庭质证、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衷某海事行政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随即实施了强制措施,有效地遏制了乱采滥挖,破坏航道,违章航行现象,全年水上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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