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6期 第765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9-04-10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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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要求加强高速公路治超稽查
新闻作者:安立广
    本报讯  近期,厅治超办组织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治超办结合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反馈的高速公路出口计重收费倒查数据,对部分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站点管理混乱,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未能严格按治超政策开展工作。为确保全省治超工作有序开展,保证通行费足额征收,省厅要求加强高速公路治超稽查。
    省厅要求,各治超检测站应妥善保存车辆检测数据,对劝返车辆和持超限运输证通行车辆必须另行详细记录,与检测磅单一一对应,留存有关证照复印件或照片。对于持超限运输证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治超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车辆和运输线路信息是否与超限证审批内容一致。发现问题及时与发证单位联系核对,如属于恶意申报虚假资料的车辆,要暂扣超限证,劝其驶离高速公路,同时上报厅治超办,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处理。对持超限运输证车辆通过检测站和收费站出、入口车道时,必须要求其将车辆牌照固定在车头相应位置,以确保抓拍图片、牌照自动识别信息与实际相符。深入贯彻落实治超与计重收费联动机制,出口收费人员发现超限运输车辆后应核对车辆牌照、总重、通行路径与通行卡信息是否一致,并报监控室及当班班长记录。各单位应将硬盘录像设备扩容,确保监控录像有效保存一个月以上。各单位应将治超稽查工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稽查队伍,有效发挥各级稽查队伍作用,定期对所辖路段治超检测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协助收费部门对计重收费站进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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