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2期 第571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7-04-20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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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推进小型客运车辆公司化
新闻作者:博鹰 孙启贵
    本报讯  日前,安康市运管处与该市公安车管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营运客车公司化整合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积极推进个体小型客运车辆公司化经营。
    《通知》明确规定,小型客车组建公司时应力求规范,车辆数必须具有50辆以上,并严格按《公司法》和客运企业信誉考核的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统一规范标识,所有客运公司须在车门上统一喷印公司名称,核定载客数,旅客举报电话(企业电话),经营行为监督电话(属地运管部门),安全举报电话(属地交警大队)。强化对非营运车辆的监管,所有非营运客车在公安车管所上户时,必须喷印“非营运”或“单位自用”字样;严禁从事非法营运,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公安执勤民警做好非法营运事实笔录,一律查扣,书面移交运管部门进行处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混乱、严重违章违纪、不作为的客运企业,由县(区)运管、交警部门对其停业整顿或取缔。此外,对在该市、县按规定进入公司经营的车辆,该市车管所在办理转户时免收相关费用,并从简加快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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