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志丹公路管理段为加强安全预防工作,达到警钟长鸣,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段长与各道班、养护队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班的负责人必须与本班上路作业的每位道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目前,已与24位道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使职工上路作业时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证自身安全。在工程未开工前首先要求工程负责人与工队签订《安全施工合同》,提高安全意识,夯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提高工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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