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3期 第572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7-04-24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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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新农村建设排头兵
----------渭南加强农村公路建养管      
新闻作者:文 / 安立广
    2006年,渭南市紧紧抓住省上加快通村公路建设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建成通村油(水泥)路2441.7公里,新增通油(水泥)路建制村1190个,惠及人口120万人,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工程和基础突破的先行工程。今年计划安排通村公路2652公里,新增通水泥路的建制村1361个,基本实现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管护网络,落实管理责任,稳定养护投入,逐步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优良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市通村公路建设已开工项目307个,开工里程750公里,完成基层435公里,完成面层71公里,实际完成投资4730万元。
拓宽资金渠道 提供资金保障
    搞好农村公路建设,自筹资金是最重要环节,要确保建设资金的落实,必须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筹集建设资金。渭南各县市区政府积极贯彻执行省、市农村公路建设精神,把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放在了首位,各县市已经明确县级财政用于通村公路建设的补助标准每公里不低于2万元,截至4月13日已到位资金1836.86万元。市政府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拿出500万元用于通村公路建设的以奖代补;同时按照“群众自愿、一事一议”的办法,广泛发动群众积极筹资,截至4月13日已到位3304万元;全市各级政府优先将各项涉及农村道路的资金捆绑使用于通村公路建设,最大限度的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公路沿线各受益单位、厂矿企业捐款捐物,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去年全市个人捐资达281万元,市政府授予捐资5万元以上的13人“捐资修路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以质量为核心 铸造优良工程
    在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中,渭南成立了市、县两级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和日常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了政府监督、业主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代表监督的五级质量保障体系,落实了质量责任,实行严格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制定下发了《渭南市农村公路招投标改革实施意见》、《渭南市通乡油路工程实施细则》、《渭南市通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质量监督办法》、《施工规范》、《交(竣)工验收办法》等;加强了试验室建设,举办了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班,给各县市交通局配发了试验检测仪器和设备,加大了县级中心实验室建设力度,同时要求各县市增加试验检测人员,积极开展检测工作,有效控制了工程质量;加大巡查力度,市、县工程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妥善处理了社会和群众举报的有关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质量问题,没有一起因建设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群众上访;先施工、后验收、再拨付的方法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去年全市建成的通村公路2441.7公里,省厅核准通过2427.95公里,核准通过率为99.5%。
养建并重 推进管养体制改革
    按照省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交通厅、省公路局提出建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的投入机制和养护市场运作机制的要求。渭南积极响应省上号召,扎实稳妥地推进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一是抓好典型,在澄城、华县、富平、华阴等四县(市)抓点,先走一步,前半年基本达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其中澄城县各项改革已经走到了全省的前列,按照一县一站、一乡一所落实了管理机构,建立了县、乡、村三位一体,由点到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网络。以五小车养路费和县财政投入为主,按照县道、乡道、村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3500元、1000元的标准,共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260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150万元,五小车养路费投入110万元,第一季度资金已全部到位。实现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与养护生产实体分离,组建了养护公司,管理人员全部由财政供养,富余人员分流到养护公司。二是整合公路养护管理资源,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明确并落实市公路局对农村公路的管理职能和责任,把原农村公路管理处交由市公路局管理,实行合署办公,规范工作程序,形成了行业管理合力。三是强化治超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发动群众的工作机制,以两个农村公路超限检测站为依托,强化农村公路路面治超工作,在公路入口设置禁行标志和S型隔离墩等路障,禁止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农村公路,延长公路使用年限,保护建设成果。
加强廉政建设 建设阳光工程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规范招投标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按照招投标法和市纪委有关招投标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招投标工作程序,以乡镇或片区为单位进行打捆招标,确保选择资质符合规定、业绩信誉良好、资金垫付能力强的施工队伍;资金筹措充分尊重民意,不强行摊派,不修农民群众不愿意修的路,未发生一起因违规操作而造成的群众上访事件;严格管理使用资金,建设管理部门设立了专用账户,明确要求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建安费,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管理费、招待费等,目前没有发现违规使用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现象;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建设过程中财政、审计、监察、税务等部门联合参与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全部通村公路项目在《渭南日报》进行公布,坚持每周在《渭南日报》公布工程进度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不拖欠工程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把农村公路建设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廉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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