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3期 第572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7-04-24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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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将持新证上岗
新闻作者:侯文通
    本报讯  为了规范全省驾驶员培训市场管理,扭转我省驾培市场原来弱小散乱的局面,鼓励驾校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从而提升全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4月21日,由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组织的陕西省宣传贯彻交通部9号令暨驾培管理工作会议在延安召开。会议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和《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对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发(换)证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省交通厅副厅长李晓东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统计,我省目前共有驾驶员培训机构259所,其中一级驾校有12所,教练车4255辆,教练场地300多万平方米,持证教练员4380人,年培训能力22万至25万人。虽然近年来驾培市场发展迅速,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管理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培训机构发展参差不齐、经营秩序混乱和营运驾驶员培训管理松懈等诸多不足。先拿照后学技术、办假照欺骗学员、任意压缩培训内容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等,不同程度地暴露了驾培管理工作在培训、考试和资格审查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为了推动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改革,培育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道路运输市场,实现我省道路运输又好又快发展,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在这次会议上决定由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联合对原承担经营性机动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培训机构进行审查,条件不完善的应当督促完善,不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将取消其培训资格,符合条件的由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统一编号后发放经营许可证;统一对道路运输经理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驾驶培训教练员等有关从业人员重新审核建档,并按交通部有关规定换发新的从业资格证。据悉,到2008年6月30前将为新旧版从业资格证件替换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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