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日晚8点50分,汉宁高速公路洋县观景台负责人雍玉民同志拿着手电筒在南区停车广场内巡查时,发现广场旁边的一棵风景树底下有一个黑色的皮包,但四周悄无一人。他捡起皮包回到宿舍并叫来同宿舍的刘建昌,仔细的查看了皮包里的物件,发现有现金18000元、一个笔记本、一叠发票、合同、账单、一张银行卡和身份证等物件。 两个人连忙来到风景树下,焦急的等待失主认领。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整,还未有失主来寻找。雍玉民同志试着拨通了笔记本里写着的一个电话号码,简要说明情况后,机主说皮包就是他的。雍玉民同志通知他快来观景台认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来到观景台。雍玉民、刘建昌同志仔细核实了包内物品,与该车主所报丢失物品完全相符后将包还给了失主。 原来该失主是佛坪县某村负责人,他正在办理西安至成都高速铁路有关征迁和赔款事宜,皮包内除了18000元的现金和一张内存数十万元的银行卡外,还有征迁合同和账务清单等重要物件。他昨天发现丢失后,连夜组织了几十个人和四、五辆车到处寻找,就是没有想到丢在汉宁高速观景台。看到失而复得的贵重物品一件未少,失主非要拿出一千元来感谢雍玉民和观景台的同志。雍玉民却坚决地谢绝了,并说:“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优质的休息观光服务是我们高速员工的职责,拾金不昧是我们的基本素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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