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国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后,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六项收费,此举对交通运管部门影响巨大,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运管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取消收费后如何重新确定经费来源?关乎人员稳定、关乎事业发展、关乎运管命运,因此,如何做好当前的运管体制改革、实现道路运输管理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是摆在各级领导和运管机构面前的一个十分急迫的课题。 结合榆林市运管部门的实际,关于如何做好当前的运管体制改革,笔者有以下三点建议: 一个必须 体现以人为本 必须解决运管部门的经费问题。要充分把握和利用这次改革的机遇,确实解决运管部门的经费问题。费改税后,运管部门仍然是交通行政执法单位,担负的工作量有增无减,经费问题是一个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问题,是运管事业发展的命脉,经费不解决,运管这支队伍就不能保证、“三乱”就不能保证、运管事业的发展也就没有了保证。两个争取 力求统筹兼顾 争取进入财政。为了有效解决运管系统机构膨胀、队伍超编、甚至出现违规上路收费、以车养人这一矛盾和问题,早在2003年省政府就下发了文件,明确要求推进全省运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运管费市级集中统一管理。2004年省交通厅、人事厅、编办再次联合发文,就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编制、人事管理做出了具体部署。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精神和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也有规定。目前,全省运管机构市级人财物统管改革工作进展不一,阻力是没有纳入财政。榆林市神木、榆阳等2个县(区)运管所于2005年、2007年先后已纳入了财政全额预算。所以,应该借这次改革机会,一次性将全市运管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一步到位,彻底解决运管人员的后顾之忧,这样运管人员就可以集中精力来管理好运输市场。 争取纳入公务员管理。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坚持“路运并举”的方针,实现公路建设与道路运输的良性互动,促进公路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加快理顺运输管理体制。按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争取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纳入公务员序列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各省要加强与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名称和级别。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全国道路运输工作会议上也要求各级交通部门要坚持“路运并举,和谐发展”的理念,加强对道路运输工作的领导,抓紧研究涉及运输发展的重大问题,解决主要矛盾,把握道路运输发展规律和运行规律。国家提出路运并举,就是为了解决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可在客观当中,运输比公路明显有很多劣势,经费少,公路发展迅猛,运输发展滞后,所以,应该借这次改革机会,一步到位,争取将运管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 三个建议 突出发展要义 不给经费给政策。从目前情况看,国家给的经费肯定不够,既然不给经费,那么国家、省上可给一些政策:一步纳入财政。财政好的地市可将运管部门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彻底解决运管人员的后顾之忧;补齐经费不足。除国家转移支付划拨的资金外,剩余不足经费部分由财政补齐。今年1至3月份,宝鸡、延安市等交通局就借款数百万,兑现了基层运管人员的全部工资;划定年龄杠子,提前离岗。针对目前运管人员膨胀、人浮于事的现状,省上还可出台政策划定一个年龄杠子,比如男50女45岁提前离岗,离岗后这部分人员以及原有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全部由养老统筹办统一发放。目前榆林市运管在岗人员中50岁以上的男职工有103人,45岁以上的女职工有70人,年龄杠子划定后,就可以一次性减少170多名人员,加上原有的110名离退休人员,就可以解决280多人的经费问题,从此新进人员由市人事部门把关,逢进必考,缺一补一,运管就可以轻装上阵。 强力推进市级人财物统管。在经费、人员问题解决的前提下,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实行市级人财物统管。市级以下运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即人、财、物、组织关系等由市级统管,市运管处具体对各县(区)运管所的行政、编制、人事、经费和日常行业管理等业务实行垂直管理,其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不变,各县(区)运管所均为市运管处的直属派出机构,在当地实施行业管理,这样全市工作、人员、稽查均可互相流动,确保了政令的畅通。 公安在运管设立警务室,实行联合执法。根据市场情况和这几年来的体会,结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公安在运管派驻警务室,协助运管进行联合执法,可解决许多如执法难、取证难、打黑难、扣车扣证难等棘手问题。这几年运管部门和公安联合执法,市场监管效果非常明显,对于打击车匪路霸,净化运输市场,保障经济运营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作者系榆林市运管处处长)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