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8期 第577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7-05-18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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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刊登的《310国道百余行道树惨遭“斩首”》有下文
新闻作者:本报记者
    本报讯  4月20日,本报一版刊发了《310国道百余行道树惨遭“斩首”》的图文报道,引起省交通厅领导高度重视,厅长曹森做出重要批示,省交通工会主席姜志理安排厅宣教中心邀请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的记者一同前往采访。华阴市交通局有关同志和领导对待媒体和上级主管部门态度生硬,损坏了交通部门的良好形象。
    经渭南市公路局查实,310国道罗夫段公路两旁被“斩首”的柳树,所有权归沿途地方村民,华阴公路管理段负责养护修剪,此次被砍的95棵行道树是华阴市电力局为了消除电网的安全隐患所为,但事先并未告知华阴县公路管理段。
    4月24日,在全省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暨宣传工作会上,厅长曹森、省交通工会主席姜志理先后对华阴市交通局有关工作人员不配合省厅委托媒体采访一事进行严厉批评。渭南市交通局局长郭新民对此高度重视,在会议间歇,即打电话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当晚渭南市交通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事情经过并决定对此事当事人消极应付媒体一事,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并在全系统围绕此典型事例开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大讨论和教育整顿活动。随后召开的三次工作会上,都对此事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市交通系统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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