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为通村客运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把发展通村客运与公路建设有机结合,通村客运发展初见成效。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建成农村客运站72个,开通农村客运班线220条,投放营运客车1200辆,日发班次3858个,日客运量6.5万人次。全市6个县开通城乡公交线路43条、公交车263辆。通村客运班车乡镇通达率达到100%,行政村通达率达到87%以上,基本解决了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日前,在全市通村客运发展现场会上提出力争到今年底,全面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公路的目标,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95%;到2010年底,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98%以上;到2011年,95%的乡镇建有等级客运站、85%的建制村建有简易客运站(点),全面实现村村通客车的目标。
提高服务水平
为加快推进通村客车更新,提升农村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省交通运输厅对通村客运车辆每辆补助2万元。咸阳市交通局提出组织好新车投放,力争用三年时间从根本上改善通村客车技术装备水平,要求今后各县、市、区凡新增加投放的通村客车,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通村客运市场,不允许机动三轮车、农用运输车、非法改装车、报废车和拖拉机从事通村客运经营。严把通村客运市场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规定条件的企业、车辆、驾驶员,一律不得从事通村客运经营。通村客运安全生产与客运线路审批、质量信誉考核挂钩,具有不良安全生产记录的企业,不允许新增客运业务。加强对通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的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考核不合格的缩短经营期限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加大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监管,督促企业主动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确保客运发展、市场稳定、行业安定、群众满意。
大力推进通村客运服务规范化建设,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各项制度,强化约束机制,激励企业加强管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结合客运经营公司化、线路公交化改造,开展通村客运文明单位、文明线路、文明标兵创建活动,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品质,使通村客运成为农村公共交通服务的亮丽风景线。
加强站点建设
客运站点是通村客运发展必不可缺的基础设施。咸阳市交通局提出把通村客运站点纳入通村路网建设总体规划,使通村客运发展规划与通村公路建设结合,在公路规划、设计、征地和建成使用的各个环节,都充分考虑通村客运发展的需要,使两者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力争到2011年,95%的乡镇建有等级客运站、85%的建制村建有简易客运站(点)。提高通村客运站点建设资金补助标准,乡镇等级客运站补助提高到35万元、建制村简易招呼站标准式补助提高到2.5万元。站点选址充分考虑农民群众出行习惯,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按照“人便于行”的基本要求,选择地理位置比较优越、客流相对集中的建制村建等级站或停靠点,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就近乘车下车。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客运企业投资,吸收民营资本、社会资金参与通村客运站点建设。通过几年努力,使广大农民群众乘车冬季有“避风港”、夏季有“遮阳棚”,让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交通发展带来的快捷与舒适。
创新运营模式
咸阳市交通局提出将推进通村客运公司化改造,大力培育集约型、规模化经营主体,作为加快通村客运发展的重点。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动、企业自愿”的原则,采取产权重组、股份制改造和兼并联合等形式,引导经营者进行有效整合,逐步使通村客运市场以公司化经营主体为主导,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稳定,实现通村客运健康发展。培育出一批通村客运公司化经营的示范县、示范企业和示范线路。推进通村客运公司化改造,对现有的个体经营户和挂靠车辆,按照“自愿参与、资金入股、统一经营、按股分红”的原则进行整合,实行股份制合作。引导大中型道路客运企业积极参与通村客运,组建和设立从事通村客运分支机构,拓宽客运经营发展空间。适应农村客流分散、流量小且不稳定、不均衡的实际,摸索和创新通村客运新的运营模式,采取定线定班,或划片经营,增开季节班车、周末班车、赶集班车、学生班车、循环班车等方式,解决偏僻地区农民群众的出行问题。
规范市场秩序
进一步放开通村客运市场,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客运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企业之间合作,促进通村客运发展。建立公平竞争的通村客运市场机制,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企业开放的,都全部向外地企业开放。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准入、退出机制,适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对申请经营通村客运支线、冷线,或偏远山区线路的,可简化审批程序、优先审批。新开通村客运线路的经营者,可在经营期限内享有专营权;经营期满需增加运力时,原有经营者享有优先权。与此同时,深入开展通村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净化通村客运市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