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9期 第578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7-05-22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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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入开展强化治超专项整治活动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严管重罚
新闻作者:本报记者 张力峰 安立广
    5月21日下午,在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全省深入开展强化治超专项整治活动新闻通气会上,省治超办主任、省交通厅副厅长李晓东向与会的20余家媒体通报了我省近期的治超工作,并明确指出:从即日起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治超,坚决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公路,并对所有超限超载车辆实施严管重罚。
“既卸又罚”势在必行
    从2006年10月起,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强化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道路安全事故率有所下降,货运价格有所回升。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分别由强化治超前的15%、41%降到3.1%、3.5%。
    但是进入今年3月以来,我省治超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私自安装悬浮轴和实载悬浮轴车辆行驶时悬浮轴未落地使用,悬浮轴车辆不断增多,且超限超载现象严重;油罐车和拉运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超限超载无法卸载,交通事故频发;随着气温的升高,大吨位六轴(包括六轴)以上货车对公路路面造成毁灭性破坏,缩短了公路大修周期,造成巨额损失;超限超载车辆绕行严重,治超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千方百计保护公路和养护建设成果,省治超办、省交通厅决定采取果断措施,重压超限超载反弹势头。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省深入开展强化治超专项整治活动。将“只治超、不罚款”政策调整成“既治超,又卸载,还罚款”,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严管重罚。
深化治超突破创新
    此次深化治超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严防重管高速路、全面控制干线路、保护稳定农村路”,其核心是通过严管重罚,规范运输车辆合理装载、合法运输。
    从5日20日起,所有悬浮轴车辆在超限检测和计重收费时不予认可,禁止在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上行驶;针对油罐车和拉运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超限超载无法卸载和事故频发的情况,从20日起,禁止五轴(包括五轴)以上的油罐车和拉运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进入高速公路;针对大吨位六轴(包括六轴)以上货车对公路造成破坏大等情况,从5月30日起,对六轴(包括六轴)以上车货总重量超过50吨的车辆,依法征收公路补偿费。取消我省治超中,超限超载1吨以内不算超限超载的决定,取消计重收费5%的优惠政策,对拉运煤炭、砂石等超限超载车辆卸载物品一律没收。所有高速公路治超检测站都要配备地埋式检测设备,确保检测精度;购置流动检测车,严查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全省干线收费站和治超检测站实行收费、治超一体化;适当调整计费收费政策,让超载车主无利可图;加强路政、运政执法人员上路巡查力度,落实源头装载的监管责任,对悬浮轴车辆吊销道路运输证;公安交警部门要对3次记入“黑名单”的超限超载车辆不予年审;交通部门还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治超队伍清理整顿,严明法纪、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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