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3期 第822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9-11-03 星期二
今天是:2026年04月0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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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宣传综合治理做好路政管理
新闻作者:文 / 鱼永斌
    路政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长期以来,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对乱挖、乱占公路用地,在高速公路刺网附近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内乱栽设广告牌、乱修建违法建筑的随意破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如果不及时把公路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讲清讲透,路政执法工作就得不到沿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而且还可能引发很多的矛盾或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路政人员要深思熟虑,在路政管理宣传教育方面大做文章,大造声势,寓管理于教育之中,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形式(高速公路上的情报版、跨线桥、挡墙、大型广告牌等)大张旗鼓,广泛宣传《公路法》《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及《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特别是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超限车辆,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对“三超”车辆受理中一定要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对那些拒不接受处理的超限超载车辆,可采用留置车辆、留置营运证件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列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路段“黑名单”之中。
    同时多协调公安机关、高交大队、运政部门联合执法,多方协作,进行综合治理,增强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信心,扩大路政管理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巡查宣传,将路政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制作成碟片或磁带,让路政巡查人员巡查到哪里,就宣传到哪里,哪个村镇的问题多,就在哪里进行宣传。更重要的是团结当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让他们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要想富,先修路”。
    翻印路政宣传资料,喷写宣传标语,使公路路政法律法规能被沿线广大村民了解,将一些违章违法行为尽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对高速公路重点地段要跟踪村镇的集市、学校、厂矿进行大范围的宣传,利用各种媒体,采用不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报上有文、电视有形、广播有声、路边有宣传标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抓住路政工作的热点、难点,突出重点,及时反映路政管理的呼声和执法成效,使路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使广大农民群众以及司乘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增强,进一步理解管理好路的重要意义,为以后管理好高速公路的路政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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