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代,我的朋友于德北,在长春附近的郊县九台有一群文友。那些文友各行各业,有农民、教师、三轮车司机、公务员等,但以农民居多。其中有个叫王凤立的,跟老婆吵架,老婆赌气跑回娘家。凤立去接了好几趟,老婆就是不回来。那天德北到了九台,文友们说,你到乡下去帮凤立接老婆吧。德北喝了几杯小烧,仗着酒劲儿答应了。他和另外几个文友骑着自行车,在凛冽的寒风中蹬了一个多小时,来到凤立的岳父家中。文友们向老爷子隆重推荐了于德北,说他是全国著名作家,特意从长春赶来的。老爷子赶紧杀鸡、摆酒,请上炕头。酒过三巡,德北说明来意。凤立老婆像见了亲人一样,对德北数落了一顿丈夫的不是,最后自然是夫妻双双把家还,皆大欢喜。文友们说,人家给你这城里人面子,没有德北,凤立夫妻估计要打一场持久战。
乡下人在城里有几个朋友,是件有面子的事。尤其城乡差距比较大的年代,城市代表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让人艳羡的气质。他认识城里人,就和城市发生了关联。即使城里的朋友不能给他带来实际利益,但起码还可以显耀于乡亲们面前。所谓“城里人”,因地而异,没有一个固定的概念。常年居住在村子里,可能把乡镇就当作城市了,而乡镇的人,把县城才叫做城市。住在县城里,自然又以省城的人为城里人。越远的地方,就越具有神秘感和好感。在我的记忆中,湖北十堰曾经是梦想中的大城市。我的三姨和姨夫在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上班,经常给我们邮寄表哥表姐们穿剩下的衣服。我穿着这些衣服去上学,得意洋洋,觉得自己也是城里人了。
小时候,村子里有个叫小庄的本家哥哥。他见多识广,交游甚繁。去县城赶集,别人中午要赶回家吃饭,或者在小吃摊上买两个馒头,吃一碗豆腐脑,就高兴地什么似的。他却可以到县城的朋友家里吃饭,每次都喝得醉醺醺的,天黑时才骑着自行车一溜歪斜地回家。夏天农闲时,他的城里朋友也成群结伙地来了。小庄的母亲做了好多菜,在院子里摆好,这些年轻人就吆五喝六地划起拳来。村民从旁边经过,小庄总要喊一声,叔叔、大爷,过来喝一盅!村民有的摆摆手婉谢,有的真就凑过去,乐乐呵呵跟他们喝起来。小庄挨个儿给叔叔、大爷介绍,这是我的朋友某某,在县城某某单位上班,那是某某,住在县城某某街。听说,小庄还和其中一个拜了把兄弟,很隆重,就像结婚一样,双方父母也见了面。逢年过节,两家都要走动。
现在想来,他那些城里朋友也不是多么富有,不过普普通通的工人或者市民而已。一次,我听见他们喝酒时说,小庄,将来我们混不下去了,就到村里来,一起种地。随便种点什么,够吃就行了。小庄把胸脯拍得山响,来吧来吧都来吧,我养着你们!
小庄和他的朋友们,互为进可攻退可守的港湾。有了这个港湾,生活就有了底气。
但是小庄太能喝酒了!一杯又一杯,一瓶又一瓶,后来喝成了肝癌。我娘告诉我,小庄疼得死去活来,常常整夜惨叫,半个村子都听得到。他去世时还不到三十岁。出殡那天来了很多人,那些城里朋友还开来了当时比较少见的汽车。
小庄的生命结束了,然而乡村所代表的淳朴,城市所代表的高贵,继续编织着虚幻的二元故事,支撑着人们活下去。


